尸鬼渐醒,这件事随着时间的推移,在辽东各地都不会再是秘密。
再迟钝的人,也该反应过来了。
起码,营军校尉蔡福安,和千户邓崇,对此皆已心知肚明。
前者是凭借高丽倭尸的前例,佐以沿途所见,不难推敲。
后者则是在白日正午,真切死伤了几队外出搜查的丁壮。
那是有人用命换来的经验教训。
一次还能说是巧合,是幸运熬过北境凛冬的漏网之尸。
可到了第二次、第三次,就已经不是‘侥幸’两个字所能解释得了的。
邓崇不管有多么不情愿,也不得不承认,他们的噩梦从未远去。
它们......终将归来。
但在此之前,竭力与家眷团圆,仍是眼下这些营军心中最急切的事。
.......
蔡福安不出意料地,没能在这里见到自家妻女。
营军校尉和卫所千户,不谈军权,只论其家宅。
二者之间有一个最大的不同之处,便是家丁。
边地千户武官的家丁是假借名义豢养的骁锐之士,这是生存之需,让人无可置喙。
朝廷总不能逼这些本就‘生计艰难’的边地武官们去死。
所以家丁这件事,朝堂上下都明白,可就是不能说破。
只要不捅破这层窗户纸,这就还是特例......而非人人可为!
甚至于,这也能成为台面下文官拿捏地方武官的一种万能之策。
以文制武,这招便是屡试不爽。
合理,但不合法,大概就是这么个情况。
可查可不查,查到了也是可罚可不罚。
可真要是被发落的时候,那也只能是牵连杀头的罪过。
这就是小罪不用理,大罪躲不掉。
至于为何要留着这层理儿?
那也是为了国家基业。
真要是开了口子,以至于大户人家人人相仿,岂不就成了亡国之兆?
因此,营兵校尉的家丁,那就真的只是看家护院的仆役而已。
谁让......他们是良家子呢?
他们家中有土地、有佃户、有财力,若是手里再有了私兵,后果不堪设想。
大顺良家子组成的营军,岂不就成了笑话!
那还是朝廷的兵吗?
岂不就成了一个个大大小小的军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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