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总是悄悄地捣乱,就是见不得他好。
金贵小的时候家里就穷,小小年纪又没了父母,这样的人在农村里也属于底层,可是他在这么短的时间里突然赚了大钱了,谁不嫉妒他?
很快他就受到了村民的排挤,养猪场里面的猪被人下了药,一夜之间全都死光了不说,家里的钱还被偷了,他当时年轻气盛,跑去找村里的人理论,被他们拿着棍棒打了出去。
当时金贵就发誓一定要报仇!
于是直接跑去了城里打工,在这个过程当中结识了当时还只是一个小小的服装厂的经理刘光明。
说到这里,金贵的双眼蒙上了一层复杂的神色。
“我那个时候十分踏实肯干,因为我一心想着要挣大钱,所以什么脏活累活都做,很快就吸引了刘光明的注意……”
当时的刘光明虽然是一个经理,但是并不满足于现状,这个人野心颇大,发现金贵是一个可塑之才之后,立即带他认识了自己的其他两个弟兄。
其中一个就是刚才被带走了的陈佑荣。
这个人小的时候就喜欢偷鸡摸狗,趋炎附势,可以说是一条非常称职的狗。
另外一个人叫商剑,这个人平时话不多,脸上有一道非常明显的烧伤痕迹,以至于其中一只眼睛耷拉着,基本闭不上。
不仅行为和长相古怪,做事情还尤为狠辣。
从金贵知道这个人开始,他就已经在暗地里替刘光明做了很多脏事了。
曾经有一次,刘光明亲眼看见了一个得罪了他的小姐,这人毫不客气的把那个小姐撂倒在地,然后把一个啤酒瓶硬塞进她的身体里,还抓着她的大腿使劲往两边扯。
后来听说,那个女人因此落下了残疾,不仅不能生育,终身需要挂着粪袋,而且下半身瘫痪了。
“这还是我亲眼看到过的,没有被我看见的事情恐怕更多。”
金贵说到这里,脸色微微有些发白,似乎是想起了当时发生的种种事情,仍然心有余悸。
“啧啧啧,真是个变态啊……”
方虎好一阵的咋舌。
“然后呢,你们就结拜了?”
林阳认真地看着金贵。
金贵摇了摇头。
“没那么快,我们相互之间认识了之后,过了一段时间,刘光明把我们聚集在一起,他说他在这里干够了,他不想再当一个经理了,问我们愿不愿意跟跟着他干……”
金贵本来就是因为在村子里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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