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远处土坡上。
李景隆坐在行军马扎上,手里端着一只从部落族长那抢来的鎏金银杯,里面是用硝石冰镇过的葡萄酿,杯壁上挂着诱人的水珠。
他优雅地翘着二郎腿,一身银甲在阳光下晃瞎人眼,跟底下那宛如修罗场的屠宰流水线格格不入。
“殿下,您瞧那孙子。”
李景隆拿马鞭指了指远处一个杀红了眼的矮个子。
那家伙是鄂伦春人,以前见了蒙古人得磕头,现在正红着眼,把自己曾经的主子按在车轮旁处决,手法比谁都利索。
“这才几天?半个月不到吧?”
李景隆晃了晃酒杯:“这帮蛮子,连自己祖宗是谁都忘干净了,杀起自己人来,比咱们还狠。”
朱雄英负手而立,站在坡顶,背影如苍松劲柏。
他冷眼看着底下那五万多人的大军。
这就是大明手里的一把脏刀。
“因为他们怕。”
朱雄英语调不起波澜:“他们怕回到以前当猪狗的日子,更怕失去现在这种‘只要当大明的狗,就能骑在蒙古人头上’的错觉。”
“人啊,有时候就是这么贱。”
李景隆抿了一口冰酒,舒服地叹了口气:
“当你把刀架在他脖子上,他恨不得咬死你。可你要是把刀递给他,告诉他只要去砍别人,他就能吃肉,还能睡主子的女人……”
李景隆指了指王大拿脚边。
一个刚入伙的蒙古少年,正跪在地上,用舌头去舔舐王大拿靴子上的血迹。
那眼底不见半分屈辱,只有一种想要讨好新主人的狂热。
“看,这就是殿下您说的那什么……斯德哥尔摩?”
李景隆仰头大笑,满脸皆是佩服:“殿下,这词儿造得绝了,把这帮奴才的心理拿捏得死死的。这不就是‘贱皮子综合症’么!”
这就是朱雄英要的效果。
在这茫茫草原,面对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蒙古主力,讲仁义道德?
那是嫌命长。
他要的是病毒。
是一支没有底线、没有信仰,脑子里只有“杀人换盐”的疯狗军团。
“那个瘸腿的,叫王大拿?”朱雄英突然开口。
“是,原本是个辽东采参的野人,现在提拔成千户了,手底下管着三千多号杂碎。”李景隆放下酒杯:
“杀人最狠,抢东西最快,对咱们……也是跪得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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