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被抽干了灵魂的行尸走肉。
这就是她。张艳红。一个被公司开除、被家人抛弃、被朋友疏远、即将面临天价赔偿和牢狱之灾的女人。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一个人人唾弃的“叛徒”和“罪人”。
“呵……” 她对着镜子里那个陌生的、可悲的女人,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笑着笑着,眼泪又无声地涌了出来。这一次,不再是委屈的痛哭,不再是恐惧的颤抖,而是一种深不见底的、空洞的绝望。连她自己,都开始厌恶镜中这个人。
手机又震动了一下,是一条新的短信,来自一个陌生的律师事务所,措辞礼貌而冰冷,通知她已被委托,关于“丽梅时尚”诉她损害公司利益一案的律师函已发出,请注意查收,并建议她尽快聘请律师应对。
看,连法律程序,都迫不及待地、精准地找上门来了。
她扔掉手机,不再去看。她走回客厅,环顾着这个她租住了几年的、小小的、曾经被她布置得温馨整洁的“家”。这里每一件小摆设,都曾承载着她对这个城市、对未来生活的微小憧憬。而现在,这里像一个华丽的囚笼,充满了失败的记忆和迫近的恐惧。
她需要离开。立刻,马上。离开这个充满了“丽梅时尚”痕迹的城市,离开这个让她窒息的环境,离开所有认识她、知道她丑事的人。去哪里?不知道。能去哪里?也不知道。但她不能再待在这里了,每一分每一秒,都像是在被凌迟。
这个念头一旦升起,就像疯长的藤蔓,瞬间攫住了她全部的心神。对,离开!逃得远远的!逃到一个没人认识她的地方,躲起来,也许……也许事情会有转机?也许时间能冲淡一切?尽管她知道这想法天真得可笑,但这已经是她溺水时,唯一能抓住的、虚无缥缈的稻草了。
她像上了发条一样,猛地行动起来,拉开衣柜,扯出行李箱,开始胡乱地将衣服、日用品塞进去。动作粗暴,毫无章法,仿佛身后有恶鬼在追。她不敢细看那些衣服,有些还是用“丽梅时尚”不错的薪水买的,如今穿在身上只觉得讽刺。她只想带走最基本的东西,越快越好。
收拾到一半,她的目光瞥见了书桌抽屉。迟疑了一下,她走过去拉开。里面有一些零散的物件:几本以前的专业书,一些零碎的票据,还有一个简单的相框。相框里,是一张她刚入职“丽梅时尚”时,在公司年会上拍的照片。照片上的她,穿着得体的套装,脸上带着略显青涩但充满希望的笑容,手里举着酒杯,背景是热闹的人群和璀璨的灯光。那是她人生中为数不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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