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五千两已入库,后续月产预计可达一万五千两至两万两,若扩大开采,引入更多劳役,产量可倍增。”
“报,佐渡岛已发现高品位金砂矿脉,初步试采,日可得砂金二十两,已建立营寨,并发现天然良港一处,可停泊大船。”
“甲斐国黑川金山,倭人旧矿洞已清理完毕,新炉在建,预计下月可出金。”
“出羽国小坂银山,矿脉极富,然地处深山,道路难行,已征发民夫三千,开凿道路,并派兵一队驻守……”
李瑾听着汇报,看着地图上一个个被标记出来的、代表矿点的红色圆圈,脸上并无太多喜色,只有一种沉静的、一切尽在掌握的笃定。他知道,这些流淌出的金银,才是此战最实在的收益,也是未来控制倭国、支撑更大野心的基石。
“传令崔器及各矿场主事,” 李瑾指示行军司马,“开采冶炼,一应以安全、高效为首要。可酌情提高熟练工匠及倭人监工之待遇,以激励其心。然,对征发劳役,需严加看管,防止逃亡、暴动。各矿场驻军,务必提高警惕,若有胆敢破坏矿山、煽动滋事者,无论何人,立斩不赦,并追究其主家连坐之责!”
“所得金银铜料,除留小部于当地用于支付必要开支及驻军饷额外,大部需定期运送至难波津或博多津,由水师战舰押运,送回登州,再转送洛阳。运输路线、时间需严格保密,沿途加强护卫。”
“另,” 李瑾补充道,目光锐利,“严查各矿场吏员、军士贪墨、私贩矿料之行为。一经发现,无论官职大小,立按军法从事,籍没家产。朝廷与将士们跨海血战所得,不容硕鼠窃取!”
“是!” 行军司马凛然应诺。
随着矿监司在各矿点展开工作,大批的金银开始从倭国的山川中流淌出来,汇聚到奈良、难波津的临时府库。这些黄白之物,不仅直接冲抵着战争赔款,更以最直观的方式,彰显着大唐统治的“实效”。倭国的贵族、官吏们,眼睁睁地看着原本可能属于他们的矿藏,被唐人以绝对的力量和技术优势夺走,财富如水般流出倭国,心中滋味复杂。有些人暗中怨恨,但更多的人,在恐惧和利益的权衡下,选择了合作甚至主动投靠。
一些地方豪族,主动献上自己领地内疑似有矿的地图,或派出子侄、家臣,协助唐军维持矿场秩序、征发劳役,以换取一个“协理”、“监工”的头衔和微不足道的分成,或仅仅是保全家族平安。唐人也乐得利用这些“地头蛇”,以减少管理成本,形成了一种微妙而残酷的共生关系:唐人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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