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法两尽’。”
“其二,鼓励地方官或佐贰官,于判决之后,视情况对双方进行劝导,或责令乡约、族老协助调和,以期真正化解矛盾,而非一判了之。”
“其三,严令胥吏不得借诉讼之机,需索当事人,增添‘陋规’杂费,违者重惩。可尝试推行‘讼费定规’,将诉讼可能产生的纸张、抄录等费用明示于众,杜绝暗中加派。”
周文柏一边聆听,一边快速记下要点。他意识到,朱炎此举,意在将治理的触角延伸至司法过程的细微之处,通过规范程序和强调调解,来提升判决的公信力与社会的和谐度,这同样是一种“润物细无声”的改造。
“大人所虑周全,属下这便去草拟文书。”周文柏应道,旋即又提出疑问,“只是……各地官员素质不一,胥吏积习难改,此令下去,执行起来,恐成效各异。”
“本官知晓。”朱炎语气平静,“不求立竿见影,但求播下种子。先从我们掌控较力的信阳、汝宁等地做起,树立典范。日后督查观风,亦可将此项纳入考量。”
他深知司法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绝非一纸文书所能改变。他所能做的,便是在自己影响力所及的范围内,尽可能地引导一种更注重实质正义、更贴近民情的司法倾向。
处理完此事,朱炎又将目光投向舆图。湖广南部的张献忠依旧是个巨大的阴影,朝廷的粮饷催促也未曾间断。内政的深耕细作,离不开外部环境的相对稳定。他必须时刻关注着各方动向,在埋头种田的同时,警惕着可能到来的风雨。
信阳的秋日,就在这刑名度量的思索与内外局势的权衡中,悄然流逝。每一份文书,每一次召见,都在一点点地塑造着这片土地新的肌理。
第八十章秋审余音
总督行辕关于刑名“细事”需“情法两尽”的文书已下发旬日,信阳州衙上下自然不敢怠慢。时值秋审,虽非勾决重囚之时,但也是清理积案、复核刑名的关键时期。知州特意将几桩已结或待结的民间纠纷案卷整理出来,以备总督大人垂询。
这一日,朱炎果然轻车简从,再次来到州衙,并非升堂问案,而是于二堂旁设座,听取知州及刑名师爷禀报几起依新精神处理的案例。
其中一案,乃是城西两户匠人,共用一个院落,因排水沟渠走向问题,积怨数年,近日又因雨水漫灌一事争执不休,闹至州衙。若按以往,州衙多半会派衙役强制划定沟渠走向,各打二十大板了事。但此次,承审的州判依照行辕文书精神,并未急于判决,而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