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心惊肉跳,在这个年代,得罪了这种背景深不可测的人物,人家只需一念之间,自己在华亭路的饭碗就算是彻底砸了!
“走,咱们快走!”
十三妹几乎是逃也似的离开了春风录像厅,直到站在烈日下的街道上,十三妹身上那种无形笼罩的窒息感才稍稍散去。
直到这时,她才惊觉,后背早已湿透。
……
……
录像厅内,好戏散场。
随着最后一个老板娘的身影消失在门口,曹宝坤依旧端坐在沙发上,手里的烟已经烧到了过滤嘴,直到烫到了手指,曹宝坤才猛然回过神,将烟头狠狠的暗灭在烟灰缸里。
此时的他,脸上那股子嚣张戾气慢慢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极力在内心克制后的震惊!
李老板,真神了!
之前李砚青在里屋交代时就说过:“这帮老板娘们是属狐狸的,多疑,你光给她们看录像带,他们不会信,反而会觉得是套。”
“你得骂他们,赶她们走,她们才会觉得这生意是真的,但同时又会因为因为惧怕风险而不敢接这档生意。”
当时曹宝坤还觉得李砚青太狂,把人心想得太简单。
可现在看着空荡荡的录像厅,一切都如李砚青所料,分毫不差。
这帮在华亭路滚江湖多年的老板娘们,此刻就像是一头头猎物似得,每一步,都踩在了李砚青设好的局里。
曹宝坤深吸一口气,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衣领,转身走向了那间有“黑衣保镖”把守的办公室里。
自打被李砚青剁掉一根手指以后,曹宝坤现在越来越觉得,自己这跟手指当初没白断。
以前,他只是个在华亭路这口枯井里争食的大青皮,可直到此刻,他才算看清了,外面真正的天高地厚。
吱呀——
曹宝坤推开办公室的门,一股淡淡的茉莉花茶香扑面而来,此刻的李砚青正窝在那张宽大的老板椅里,他并没有正襟危坐,而是有些懒散地将双腿交叠搭在脚蹬上,手里还捧着一张当天的《新民晚报》。
早晨的阳光透过窗户,给李砚青那张年轻得有些过分的脸庞,度上了一层毛绒绒的金边。
金丝眼镜架在李砚青那高挺的鼻梁上,让此时的他看起来就像是个偷闲的邻家少年,干净,斯文,甚至还带着几分的书卷气息。
只是,那李砚青的那双眼睛,太清亮了,也太冷了。
那里面没有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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