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王振的当天下午,北凉工坊那几扇紧闭了三天的大门轰然洞开。
原本死寂的厂房里,瞬间爆发出了巨大的轰鸣声。积压了几天的羊毛、煤炭、铁矿石,像流水一样被送进各个车间。几万名流民工人在管事的吆喝声中,甩开膀子开始干活,那热火朝天的劲头,仿佛要把这冬天的寒气都给蒸干了。
江鼎坐在工坊顶楼的“总经理办公室”,手里拿着一杯热茶,脚下踩着厚厚的羊毛地毯,惬意地看着下面这一切。
“参军,咱们真要这么干?”
瞎子站在旁边,手里捧着一件刚做好的成品,一脸的肉疼,“这可是咱们工坊里最好的料子啊!这皮子是左贤王亲卫的坐骑皮,这毛是筛选出来的最细的羊绒,里面还加了那个什么……鸭绒?这么好的东西,咱们自己兄弟都没舍得穿,真要卖给京城那帮狗官?”
瞎子手里拿着的,是一件极其精致的披风。
通体雪白,没有一丝杂色。领口是用最好的火狐皮镶的边,内衬是柔软的丝绸,中间填充了蓬松的鸭绒。这东西拿在手里轻飘飘的,但只要一披上身,就像是被云彩裹住了一样,暖和得让人想睡觉。
“卖!为什么不卖?”
江鼎放下茶杯,从瞎子手里拿过披风,爱不释手地摸了摸。
“瞎子,你觉得这东西值多少钱?”
“这个……”瞎子想了想,伸出五根手指,“怎么也得五十两银子吧?”
“五十两?”
江鼎嗤笑一声,把披风往桌上一扔,“五十两连个扣子都买不到!这东西,我要卖五百两!”
“多少?!”
瞎子差点把舌头咬掉,眼珠子瞪得比铜铃还大,“五百两?!抢钱啊!京城那帮官老爷虽然有钱,但也不是傻子啊!”
“他们不是傻子,但他们好面子。”
江鼎走到窗前,看着南方。
“在京城,一件东西值不值钱,不看它好不好用,看它够不够‘贵’,够不够‘稀有’。咱们这披风,以后不叫羊皮袄了,改个名,叫‘北境雪绒’。”
“咱们得编个故事。”
江鼎眼中闪烁着奸商特有的光芒,“就说这里面的绒,不是普通的鸭绒,而是阴山绝顶上一种叫‘雪鹫’的神鸟的绒毛。这种鸟,三年才掉一次毛,收集极其困难,还要九九八十一个处女在雪水中手洗七七四十九天……”
“噗——”
正在旁边给江鼎整理账本的必勒格没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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