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挽星从来不是扭捏之人。
念头一旦通达,心意一旦明朗,她便不愿再藏着掖着。
喜欢了,便是喜欢了。
或许,从她穿越而来,第一次见到沈易泽这个书中男配时,她就喜欢而不自知,当时只想着如何抱大腿。
后来真正接触,看他面冷心细,看他权势滔天却洁身自好,看他眉目如画,看他偶尔流露的、不易察觉的温和那点种子,早已在不知不觉中,破土而出,悄然生长。
没有道理不喜欢。
他容貌气度皆属顶尖,手握重权却自律甚严,性格虽冷,可那份内敛深沉的魅力,恰恰最是吸引人。
更何况,自她穿过来,沈易泽待她一直不错。
那份维护,那份纵容,那份藏在细节里的关切,她并非感受不到。
既然喜欢,便要让他知道。
林挽星素来奉行行动派准则。
她简单跟小草交代了一句:“我去沈府一趟。”
小草正低头擦拭柜台,闻言抬头,有些惊讶:“现在?小姐可是有什么事?要不我陪你去?”
“不用,一点私事。”林挽星摆摆手,眉眼间带着一丝不同于往日的、亮晶晶的神采,
“我晚饭前回来,你照看好店里。”
小草虽觉奇怪,但见她神色笃定,便点头应下:“那小姐路上小心。”
林挽星出了店门,秋日的午后阳光正好,暖洋洋地洒在身上。
她没有叫车,这段路她走过许多次,不算太远。
正好,可以一边走,一边理清自己纷乱的思绪,也为稍后可能面对的种种情形,做些心理准备。
脚下的青石板路熟悉而坚实,她一步步走着,心跳随着脚步,渐渐变得清晰而有力。
脑海里反复思量的,都是与沈易泽相处的点滴:书房里他批阅文书时专注的侧影,亭下对坐时他举箸的优雅,刑房中他破门而入时带来的绝对安全感,还有他握住她手时,那微凉却坚定的触感……
点点滴滴,汇聚成河,
原来,喜欢一个人,是这样的感觉。
想见他,想靠近他,林挽星加快了脚步。
很快,沈府那熟悉的朱红大门已出现在视线尽头。
夕阳的余晖为高墙黛瓦镀上一层温暖的金边,少了几分平日的肃穆,多了几分静谧。
林挽星在门前驻足,微微恍惚。
回想刚穿来时,她谨小慎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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