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拿它打猎还是拿它烧火,那都是你的自由。但这把枪……它不一样。”
王传福指着枪托上一处不明显的焦黑印记,压低声音说道:
“这枪,当年可是实打实地打过土匪路霸的,是实打实的功勋枪。
它是一把有故事、有魂儿的枪。”
听到这话,顾昂原本就认真的神色,瞬间变得更加肃穆。
他伸出双手,郑重地将那把五六式半自动步枪捧在手里。
冰凉的金属触感顺着指尖传来,但他却仿佛感受到了一股炙热的铁血气息。
顾昂端起枪,尝试着据枪、瞄准,感受着那完美的平衡感,随后轻轻放下,看着王传福,一字一句地说道:
“老王,你帮我转告那位老英雄。”
“这枪到了我手里,是为了在这深山老林里保命护院,也是为了猎杀那些猛兽。”
顾昂拍了拍怀里的布袋,嘴角勾起一抹自信的弧度:
“况且,我可是拿了一颗极品铜胆才把它换回来的。
这代价有多大,你最清楚。
我花了这么大的血本,怎么可能把它当成烧火棍去糟践?
我会把它当兄弟一样对待。”
听到顾昂这番话,原本还有些忐忑的王传福先是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
“哈哈!是极!是极!”
“老弟,你这话在理!那是价值连城的铜胆啊!
天底下除了你,还真没几个人能豪横到拿这种宝贝换把枪回去砸核桃听响的!”
王传福心里的石头彻底落了地。顾昂既然肯付出这么大的代价,那自然是识货之人,更会是个惜枪之人。
“得嘞!那咱们就……钱货两清?”
“两清。”
顾昂从怀里掏出那个装有铜胆的小布袋,放在了桌子上。
王传福则双手捧起那把五六半,外加整整五百发沉甸甸的子弹,郑重地交到了顾昂手中。
随着两只手的交错,这场在黑市角落里进行的重磅交易,终于尘埃落定。
顾昂握紧了手中的枪,感受着那份沉甸甸的重量,心中豪气顿生。
枪在手,荒野之地,皆可去得!
王传福手里攥着那个装有铜胆的小布袋,脸上的褶子都笑开了花。
这枚铜胆的成色实在是太好了,只要运作得当,找到那位急需救命的大领导或者老中医,这价格能炒到一个让他都不敢想的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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