嬅的《小城大事》。
听听,这品味…
呵,就连他自己都佩服他自己…
最绝的知道是什么吗?
是耳机。
在大家都开始使用蓝牙耳机的今日,他依旧在用线控耳机。
独特,逼格…呵。
正当陈博文沉醉之时。
啪。
肩膀被拍了一下。
陈博文一扭头,却不见人影,再转过去时,看到一个身影背着狗熊的双肩包包,飞快的在人群里穿梭,一会儿就不见踪影。
一眼可知,是汤栗。
陈博文嘴角抽了抽,你是高中老师,不是高中…不对,连高中生都比不上。
不是小学生!
不理她不理她。
陈博文继续听歌。
“再回头,你不许。”
“如曾经不登对”
然后就看到前方的不远处,小学生站在马路牙子上。
陈博文:…唉。
他拔掉线控耳机,将它缠绕整齐后,放到自己双肩包的侧包里。
动了动,包包上那个幽灵挂坠轻摇了两下。
“吔~”
马路牙子上的汤栗高了一截,正双手抱胸,不满的看着陈博文:“老陈你好没意思,都不知道追追我吗?”
陈博文:…
他吃了有这么空?
陈博文直接跳过这个话题,指了指前方:“车停那边了。”
汤栗:“…啊?”
今天白天阳光灿烂,导致晚上也挺温热,就算骑电动车回去,汤栗也无所谓。
平胸而论,她真的没想让老陈送她,待这儿也不过是为了跟他讲两句话。
但人都这么说了,汤栗就“哎呦”一声,捂着嘴笑:
“每次都让你送,我都不好意思了~~”
“…那不送了。”陈博文说。
“那不行!”
话虽如此,汤栗一蹦一蹦跟着陈博文时,他也没阻止就是了。
多少有点习惯了。
陈博文心里说,好在就在同一条路线上,不用绕路,要是绕路的话才麻烦呢。
可想想,又不对。
为什么是建立在“送”这个基础上的?
绕路的话,他不就不送了吗!?
“你想好吃什么了吗?”陈博文问,说的是赌局。
“没呢。”汤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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