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咳咳咳、我是忘忧堂……”第一个被打飞回去的黑衣人果然失去了还手能力,甚至连爬行都困难,嘴、鼻孔、眼睛都渗出了血液。但勉强还能说话,见到洪涛之后头一句就是自报家门。
“都死到临头了还嘴硬!事已至此就算把佛祖叫来也不能活了,给你个痛快的,去了那边之后不要埋怨我。这都是你自己的选择,怪不得别人,汲取教训下辈子换个活法吧。”
洪涛把刀尖顶在对方的脖子上,没马上捅进去,先做了一番心灵疏导,也不管人家同意不同意,手劲稍微往前一送就切断了颈动脉,还正好用刀体挡住了喷射出来的血液。
这一手杀人技法真不是在诏狱里学的,更不是所谓的祖传,而是来自之前几辈子的积累。杀人既是技术活儿又是熟练工,只要有条件勤加练习,也会熟能生巧。
“不能浪费,这些东西你都用不到了,本官暂且保管了吧……”待到血液喷射的没那么大力度,洪涛才抽出刀尖,然后蹲下身开始搜索,从头顶一直摸到脚底,连袜子和鞋垫都没放过。
没错,就是搜身,还是纯粹为了财物的搜身。冒了这么大风险,维护道义是一方面,顺手捞点好处也不可忽视。以后还不知道会不会因此吃瓜落呢,总不能什么都不图啊。
凡是值钱的东西都算收获,镇妖尉每个月才20两银子,和行刑力士相比是富裕多了,可真要想手头不拮据还得吃点夜草才成。
为什么坏蛋都喜欢杀人越货,这玩意确实容易获得惊喜。这三名黑衣人身上总共搜出来20多锭黄金和几十两白银,算上质量很好的武器和细棉布衣服,收获颇丰。
但更值钱的是十多颗珍珠,滚瓜溜圆、透体黝黑、光可照人、品相极佳。虽然不太清楚价格,俗话说物以稀为贵,这玩意怕是比黄金还值钱。
所以呢,用余光瞥了眼古早,见他正盯着打斗的方向没留意这边,赶紧用最微小的动作将珍珠都滑进了靴筒,然后继续收拾剩余的私人物品。
“公公,这三人的路引是否要登记在案,以便将来追查?”大约一盏茶时间,洪涛捧着所有战利品回到了大路上向古早请示。
“……毁了吧,这些人的身份都是假的,必定查不到真实出处。”古早好像对这些东西不怎么感兴趣。
“卑职再多耽误一些时间不打紧吧?”然而洪涛并没打算收手,把战利品全装进鞍袋之后又走向了三具尸体。
“那边还要再打会儿……尸体拖入树林即可,不必费心埋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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