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室里,明美正在忙前忙后的挑选一会去参加聚会的衣服,见他洗漱完出来,连忙拿着一件黑西装走过来。
“染少爷,快来试试这件。”
“明美姐,不用这么麻烦了,我就是去玩的,用不着这么正式。”站在落地镜前,林染一脸无奈的看着小女仆拿着衣服在他身上比划着。
从下午放学回来,这已经是他试的第六套衣服了。
先是试了一套休闲西装,被以“不够庄重”否决;然后又试了一套深蓝色的正装,被评价“颜色太老气”;接着是灰色格纹的,又说“太学院风”;再然后是藏青色的,被嫌弃“不够出挑”……
也不知道明美姐什么时候买的这么多衣服,给他打扮起来,倒是很乐此不疲。
明美一边将那件黑色西装外套披在他肩上,一边认真的说着:“不行哦,少爷,您都说了,今天是财团聚会,来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少爷您现在可是直木奖得主,未来的文坛大家,怎么能输给那些铜臭商人?”
林染挑挑眉:“这话说的,你家少爷爱听。”
他喜欢这个调调,文人清高,不屑与铜臭为伍……嗯,财团家的大小姐不算。
自古以来,都有“士农工商”的说法,不管放到哪个年代,读书人、文化人都是站在社会顶层的那一批,备受尊敬。
更别提他这种级别的文人了,放在古代那就是状元及第,是可以直接面圣的。
一身正装换上,明美退后两步,歪着头打量了一下:“嗯,这件果然很衬少爷的气质,不过……好像还缺了点什么。”
林染低头看看自己:“还缺什么?我觉得挺好的啊,已经很帅了,再帅就要天怒人怨了。”
明美没回答,而是转身走到衣柜前,开始翻找起来,不一会儿,她拿着一枚银色领带夹和一块腕表走了过来。
“抬手。”
林染乖乖抬手,看着明美帮他戴上腕表,然后又将那枚领带夹别在他的领带上。
做完这一切,明美妈妈再次后退,双手合十放在胸前,欣赏着自己的杰作,满意的点点头:“这样就好多了,少爷,您今天一定能艳压群芳的!”
林染沉默了下。
艳压群芳是这么用的吗?
说的他好像不是去参加聚会,而是去参加选美似的。
不过小女仆的手艺确实不错,这一番打扮下来,那股平时被少年味和书卷气掩盖的矜贵气质立刻凸显出来,确实有那么点“贵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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