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持刀入户,主观上有故意伤害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暴力行为,被告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反抗,砍伤被害人仅是为了制止侵害,何来防卫过当?”
话音未落,刘志祥起身,身姿挺拔,声音铿锵:“《刑法》规定,正当防卫需在侵害正在进行时,且手段与侵害程度相适应。被害人虽持刀入户,但未实际造成被告人身伤害,被告却直接用菜刀砍击其要害部位,致其重伤,明显超出必要限度,当属防卫过当!”
控辩双方唇枪舌剑,你来我往,从法律条文到案例援引,从主观故意到客观行为,争论得面红耳赤。新生们看得目不转睛,连校领导都频频点头。吴剑海适时补充,抛出被告事后未及时报警、反而藏匿菜刀的细节,质疑其防卫的纯粹性;张新杰则抓住辩方援引案例的地域时效漏洞,当场反驳,引得满堂喝彩。
唯有赵天邦,全程沉默,直到辩方拿出一份“被害人既往无暴力犯罪记录”的证据,他才缓缓起身。身形挺拔的少年站在质证席,目光平静地看向辩方:“这份证据仅能证明被害人无刑事犯罪记录,却无法证明其无暴力行为。我方有新证据——被害人邻居的证言,证明其长期有家暴行为,且案发前一日,曾因醉酒殴打路人,被派出所训诫。”
他抬手将打印好的证言投影在大屏幕上,字迹清晰,时间、地点、证人信息一应俱全:“一个有长期暴力倾向、且刚因暴力行为被训诫的人,持刀入户,对被告而言,并非单纯的‘入户’,而是现实、紧迫的人身威胁。但我方依旧主张防卫过当,因被告在被害人持刀动作未实施时,便率先动手,且攻击部位为要害,这是我方坚持的核心。”
一番话,既认可了辩方的部分观点,又牢牢守住控方立场,逻辑缜密,滴水不漏。暄飞燕抬眸,目光第一次落在赵天邦身上,桃花眼微微眯起,眸光中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快得让人无法捕捉。
法庭辩论进入白热化,辩方抓住赵天邦的话柄,辩称“面对有暴力倾向的持刀入户者,被告有理由预判危险,率先动手属正当防卫”。刘志祥一时语塞,馆内气氛焦灼,吴剑海正要起身补位,评委席的暄飞燕却突然开口。
“控方辩手,”她的声音清冽,带着不容置疑的引导,“《刑法》中的‘预判危险’,并非主观臆断,而是基于客观事实的合理预判。被害人持刀入户,客观上存在危险,但危险是否达到‘必须用菜刀砍击要害’的程度?被告是否有其他制止手段,比如躲避、抢夺刀具?防卫过当的核心,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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