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过身,走到屋里唯一一张破木桌前,慢慢坐下。
他的确没有其他选择。
活了几十岁,他所见过的人、所经历的事,比这屋里所有人加起来都多。
他知道什么时候该进,什么时候该退。知道什么时候该拔刀,什么时候该把刀收起来。
而让他选择放下匕首的重要原因,还是李健所展示出的魄力。
冷静,极其可怕的冷静!
就算是最凶狠的草原狼,被刀架在脖子上,也会龇牙,也会低吼,也会露出些许恐惧。
可李健没有。
那双眼睛古井无波,蕴含着深不见底的光。
这样的人,琅轩王这几十年岁月里,见过的不超过三个。
每一个,最后都成了人物。
…
四天后。
当李健返回旭邬部时,旭邬王亲自出营相迎。
旭邬王站在最前面,身后跟着邬图和,还有那几个常在帐中议事的头领。
李健勒住马,翻身下来。
四天的奔波,他的脸色有些发灰,眼眶下面两道青黑。
旭邬王大步迎上来,满脸堆笑。一把抓住他的手,握得紧紧的。
“少傅,一路幸苦”
李健脸上堆起笑,任由他握着。
“大王亲自出迎,折煞我了。”
旭邬王哈哈笑了两声,拍了拍他的肩膀。
“少傅为本王奔走,本王岂能不迎?来来来,帐内说话!”
…
进了大帐,热气扑面而来。
火盆烧得正旺,桌上摆满了酒肉,羊腿还在滋滋冒油,香气直往鼻子里钻。
旭邬王把李健按在客位上,自己坐到主位,端起酒碗。
“来,先敬少傅一碗!”
李健端起碗,一饮而尽。
酒液入喉,辛辣滚烫,从嗓子眼一路烧到胃里。
旭邬王抹了抹嘴,看向李健,满是期待。
“少傅,琅轩王那边……如何?”
“大王,幸不辱命。”
旭邬王的眼睛一下子亮了。
“琅轩王答应了?”
李健点了点头,
“琅轩王年迈昏愦,他那小儿子又是个病秧子,草场早晚是要易主。与其兵戎相见,不如当做嫁女的嫁妆,保全部族。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他那人牢笼,就只想着能够暗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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