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刚蒙蒙亮,云溪县的晨雾还裹着料峭的寒意,回春堂后院的碾药坊里,就已经响起了沉闷而规律的碾药声。
林默赤着脚踩在药碾子的木蹬上,枯瘦的身子随着木蹬的起落微微晃动。粗糙的木柄磨得他掌心的老茧又添了几道新裂口,渗出来的血珠混着浅褐色的药粉,很快就被碾得粉碎,融进了面前的当归碎末里。
他今年十六岁,父母在三年前的山匪之乱里双双离世,只给他留下了一块贴身佩戴的尘心玉,还有一手从小跟着父亲学的辨药、制药本事。为了活下去,他进了云溪县最大的药铺回春堂,当了个最低等的学徒,一待就是三年。
这三年里,他天不亮就起身,碾药、晒药、煎药、打扫,铺子里最脏最累的活全压在他身上,可拿到的月钱,连铺子里打杂的伙计提都不如。
不是他手艺不行。恰恰相反,他辨药的眼力,比铺子里干了十几年的老药工还要准,只是他性子闷、嘴不甜,又无依无靠,成了回春堂老板张财眼里,最好拿捏的软柿子。
“哐当”一声,碾药坊的木门被人一脚踹开。张财腆着圆滚滚的肚子,穿着一身油光水滑的锦缎长衫,身后跟着点头哈腰的账房先生,一脸刻薄地闯了进来。
林默停下脚下的动作,垂着手站到一旁,低声喊了一句:“老板。”
“喊什么喊?”张财斜睨了他一眼,肥腻的手指在鼻子前扇了扇,像是嫌这里的药味呛人,“我问你,昨天让你碾的当归粉,弄好了没有?”
“回老板,已经碾好了,过了三遍筛,都装在瓷罐里了。”林默的声音很平,听不出半点情绪。
张财踱到旁边的木架前,掀开瓷罐盖子扫了一眼。里面的当归粉细得像面粉,挑不出半点毛病,可他还是皱起眉,随手把盖子往旁边一墩,冷声道:“弄这么细干什么?纯纯浪费药材!我看你就是手脚毛躁,一点不知道节省!”
账房先生立刻在一旁附和:“就是!老板给了你口饭吃,你就这么糟践东西?这一罐当归粉,起码浪费了小半两药材,得从你这个月的月钱里扣!”
林默的指尖微微收紧,掌心的裂口又被扯得生疼。
他太熟悉这套把戏了。每个月到了发月钱的时候,张财总能找出五花八门的理由扣他的工钱——要么是打碎了药罐,要么是药材损耗超了,要么是院子打扫得不干净。三年来,他从来没有拿到过一次完整的月钱。
这个月本该给他二十个铜板,按照张财这说法,扣完之后,能剩下两三个都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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