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路人走过留下的议论声。
最后我忘了谁先提出回家的,似乎是她,大概是我,好像谁也没开口,就那样两人下了电梯,出了大厦打了车回了青年公寓。
出租车刚开走,我冲路遥挥了挥手,打算离开;其实她都走出去好远了,突然又转身朝我走了过来,好奇的问她怎么了。
“想不想赚钱?”她突然开口问道,问她什么意思,她把背包递到我手中,说:“一拳一百,不准躲。”
“喂......”
一个喂字刚脱口而出,连余音还在耳边环绕,她突然一拳朝我挥来;她拳头握的紧紧的,只是刚伸到我眼前,就停住了;刚想质疑她发什么神经,她拳头变掌,一下接一下的拍打我身上。
肩膀、胸口,肚子,甚至还挥中了我的下巴。
她说一拳一百,我也没去数,任由着她一顿挥舞;手打累了,又开始拿脚踢我,过了一会又发神经似的,手脚并用。
幸好我身子结实,也抗打,要不然还真吃不消她;不过她并没有用全力,似乎指只是在发泄,几分钟后,她打累了,最后一下扫过我的胸口,没感到疼痛,倒是让我觉得有些麻麻的。
“乡巴佬......”
“啊!”
这是和她闹掰之后,她第二次喊我乡巴佬,不明白她到底在想什么;更不清楚她到底想说什么,张大了嘴巴看着她,她开口说:“没事,现在心里舒服多了。”
“你......”
“再见!”
路遥从我手中拿走背包,挥了挥手就进了小区,而我一直愣愣的站在那,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因为我完全糊涂了。
回到家的时候,苏冉不在,洗了把澡便开始复习笔记,一直到上床睡觉的时候,苏冉才回来;她还开房门看我,我假装睡着了她才离开。
迷迷糊糊中感觉枕头震动了下传来了短信的铃声,摸出手机一看,原以为是路遥发来的,没想到是芮蕊,她只是发了一段诗句,一段徐志摩散文集里的。
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
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
甚至不求他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他。
呆呆的看着手机屏幕上的字,一遍又一遍的默念着,芮蕊是极其腼腆的,似乎只有在她兴奋过头的时候,才会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来。
这一段,我曾读过,而且记忆犹新,芮蕊把你改成了他,似乎她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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