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长时间的紧绷而微微发酸。
他没有上前去安抚那些流民,也没有去碰地上的尸体,只是站在原地,朝着蒙古兵消失的方向,死死看了很久。
也就是在这一刻,他心里无比清晰地意识到——深山,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他在山里躲了七年,苟了七年,练了七年,可连仇人是谁、在哪驻扎、叫什么名字,都一无所知。蒙古兵就像蝗虫一样,在边境来来去去,他就算偶尔撞见一两个,也只能看着他们扬长而去,连追踪的胆子都没有——怕中埋伏,怕暴露实力,怕把自己的命搭进去。
要报仇,要查清当年屠村的所有仇人,要让他们血债血偿,他就必须走出深山,踏入那个鱼龙混杂的红尘江湖,去人最多、消息最灵通的地方。
而南北往来的交通要道、边境最大的商埠张家口,就是他唯一的选择。
拿定主意,陈福生没有半分拖泥带水。他先折返深山,回到了住了七年的山洞,把所有带不走的东西全都烧了个干净,石壁上写的功法口诀、修炼心得,也用石头磨得一干二净,没留下半分痕迹。只把两本密宗典籍用油布裹得严严实实,贴身藏在怀里,又备足了十天的干粮,磨好了十几根木刺,藏在棉袄的夹层里,提前把身上仅有的碎银,分成了三份,分别藏在不同的地方,确保就算被抢了,也不至于身无分文。
所有的后路都安排妥当,所有的风险都提前预判,他才背着简单的行囊,最后看了一眼这个护了他七年的山洞,转身头也不回地朝着南方走去,再也没有回头。
他没有独自赶路,依旧是那套刻在骨子里的稳健逻辑——孤身一个半大孩子,在边境的路上走,太扎眼了,不是被蒙古兵抓了,就是被山匪劫了,风险太大。他要找一队靠谱的商队,跟着他们南下,既安全,又不惹眼。
他在官道旁的林子里蹲了整整三天,前前后后过去了三队商队,他都没动。第一队商队带着兵器,护卫个个凶神恶煞,看着就不好打交道,而且他无意间听到护卫闲聊,说和蒙古人有生意往来,风险太高;第二队商队规模太小,只有两辆马车,没几个护卫,遇到劫掠根本扛不住;第三队商队看着正经,可掌柜的眼神太过精明,他怕自己的伪装被看穿,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直到第四天正午,一队南下的绸缎商队路过,他才终于动了。
这队商队有八辆马车,十几个护卫,都是正经的江湖把式,看着沉稳可靠,掌柜的是个面善的中年汉子,对随行的脚夫都很和气,路上遇到流民,还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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