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蹦跳了起来。
林季踩着史蒂夫打出的完美鼓点,转身走向舞台右侧,经过皮诺的时候,两个人对视了一眼。
皮诺给了他一个"你小子真特么骚"的眼神。
林季不为所动,只是痞气地挑了挑眉。
下一秒,他回过头,一把摘下麦克风,
一开口,那种慵懒、骚气、又极度自信的嗓音直接抓住了所有人的耳朵。
“ThiS hit, that iCe COld, MiChelle Pfeiffer, that White gOld!”
(这节奏,酷毙了,就像米歇尔·菲佛,那金发白肤的尤物!)
他的唱腔跟上一首歌完全不一样了。
没有了撕裂和怒吼,换上的是一种充满了律动感、带着骚气泡泡音的放克唱腔。
每一个转音,每一个尾音,都像是在你耳边轻轻地吹着热气,撩拨着你最敏感的神经。
台下已经彻底疯了。
一万五千人,硬生生把广袤的沙漠变成了一个巨大的露天蹦迪场。
所有人都在跳舞,所有人都在摇摆!
陈圆圆她们那个小方阵,早已经把矜持抛到了九霄云外。
她们跟着周围的老外一起,尖叫着,扭动着,手里的灯牌被挥舞得像是舞厅里的霓虹灯。
款儿姐也摘下了墨镜,那张一向平静的脸上,也因为兴奋而泛起了红晕。
她虽然没有像身边的小姑娘们那样疯狂,但身体也随着节奏轻轻晃动,
看着周围那些跟着节奏疯狂甩头的老外,款儿姐嘴角挂着一抹扬眉吐气的骄傲笑容,大喊了一声。
“爽!!”
一万五千个人的身体晃动幅度越来越大。从前排开始,已经有成片成片的人跳了起来。
整个场地的地面都在震!
不是夸张的修辞,而是脚下的大地真的在上万双脚同时落地时产生了震动
在夕阳的余晖下,像是一片翻滚的金色麦浪。
音乐的浪潮一波高过一波。
铜管乐组的旋律如同金色的号角,在史蒂夫精准而富有弹性的鼓点上跳跃。
林季这种松弛而自信的台风,通过现场的巨幅屏幕,清晰地传递给了每一个观众。
“天哪,他太有魅力了!他就是一个天生的巨星”
“我收回之前的话,这哥们儿就是个天才!真正的现场之王!我爱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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