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的孩子在玩,他在田里干活。
别人有零花钱,他在为下一顿饭发愁。
奶奶常说,人穷志不能穷。
所以叶默打小就拼命。
读书、干活、演戏,哪样都往死里拼。
这些农活,对他而言,是刻在骨子里的记忆。
现在掰起玉米来,那叫一个得心应手。
刘献华看着叶默的背影,心里翻江倒海。
他小声对彭昱昌说:“昱昌,你觉不觉得,叶导跟咱们想的,不太一样?”
彭昱昌点头:“太不一样了,我以为大导演,都是那种高高在上,喝咖啡、聊艺术的,没想到……”
“没想到人家掰玉米,比咱俩还快。”
“是啊,这落差,太大了。”
两人心里,又是震惊,又是佩服。
刘献华喃喃道:“叶导,您是我见过,最接地气的大导演。”
叶默回头,笑:“接地气?我这叫,会过日子。”
“你们这些城里孩子,就该多干点活,知道粮食来之不易。”
刘献华和彭昱昌,连连点头。
这一刻。
他们心里的叶默,从高高在上的神。
变成了一个会掰玉米、会聊家常、会告诉他们粮食来之不易的大哥。
这份亲切,比什么头衔,都更让人动容。
……
另一边,蘑菇屋。
黄雷留守在家,生火做饭。
可这灶台,年头太久,老旧得很。
生火,费了老鼻子劲。
黄雷蹲在那儿,又是吹,又是扇。
烟熏得他眼泪直流。
“这破灶台,改明儿非得拆了重砌!”
黄雷一边咳,一边骂。
那烟,熏得整个厨房,都雾蒙蒙的。
折腾了半个小时,火终于点着了。
黄雷抹了把汗,开始准备晚饭。
豆角,是刘亦非他们刚摘的。
土豆,是地窖里存的。
黄雷系上围裙,开始忙活。
豆角焖土豆,这道菜,他拿手。
大铁锅烧热,油一倒,葱姜蒜爆香。
土豆下锅,豆角下锅,翻炒,加水,盖上锅盖。
小火慢炖。
……
傍晚,天色渐暗。
干完农活的众人,拖着疲惫的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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