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冰坐在被告席上,一脸木然,好像一个行尸走肉。
她在看守所的这段时间里已经哭了无数次,这会儿只是看着盘听席,她已经发现了曹忠波和对方的父母。
你要说她现在的心情,很复杂,愧疚,怨恨,伤心,以及后悔等等情绪交织在了一起,只想着,如果自己当初不离开对方,现在会咋样呢。
答案是自己肯定会离开对方的,因为她根本看不上曹忠波。
但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刑法从来不会给人后悔的机会!
同样,王彩霞一行人也发现了对方,但她现在已经不敢看别人。
因为就是他们家对不起人家,刚刚还结了亲家订婚呢,一转眼就反悔了,还把人家的钱拿着不给……
李律师的辩护更像是在走过场,他从头到尾只提出了这一个辩护意见。
最后陈述阶段,樊冰开口道:“我……我没有想骗他,我只是想弥补一下我的损失。”
她觉得自己和对方在一起确实有了损失。
庭审结束了,休庭之后审判长宣判。
“本院认为,被告人樊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辩护理由不能成立……”
“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樊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二、追缴被告人犯罪所得人民币二十万元,退赔给被害人曹某。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接到判决书的……提起上诉。
听到这个判决,原本还能保持着冷静的樊冰顿时再也没办法了,五年啊,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直接按照二十万的标准来的。
而且非但如此,罚金四万元,还得把之前的二十万追缴回来,退给对方。
旁听席上的王彩霞再也站不住,眼前一黑就晕了过去,她没办法接受这个现实,为什么还要罚款呢?
而在另一边,曹忠波一家三口激动到不能自已!
终于,终于可以拿回自己的钱了!
一边是欢呼雀跃,另一边则是死气沉沉,法律再次维护了秩序。
让犯罪者痛哭流涕,让被害人欢呼雀跃,这才是法律真正的内涵吧,台上的审判长也有点欣慰。
可惜无法拍照。
樊冰这边没有提起上诉,李律师必须得有律师费才会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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