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信息很关键,毕竟一个人的行程信息说好查也好查,但说难查也难查。
就算是公安机关,对于一个人的实时行程信息都不是那么容易查的。
很多人可能都在网上看到过一些新闻,公安机关的那些个系统会被人识别的很清楚。
但是,很多信息不是普通民警能查的。
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田万兵是怎么知道这个情况的呢。
经常杀人的都知道,杀人容易埋尸难,同样有一点,杀人容易找人难。
对于那些有固定办公场所的,那还好点,但是对于周云这种到处跑的人来说,那就比较难了。
尤其是你想用交通事故的方式来做这个,那就更难了,必须得知道准确行程才行。
不过现在知道了田万兵,那就好办了,直接把人带回来“问问”就行。
老谢这边的的讯问暂停了,也没有给安排进看守所,他这个看守所基本上是不会收的。
开什么玩笑啊,这人天知道能活多久,你现在还把人给我们看守所里送?
那到时候在我们这里发病了怎么办,我们看守所是不是还得给他买药看病啊?
这罕见病的药那么贵,真要是看守所给管药,那……那大家到时候估计都想着来看守所了……
同理,要是死在看守所里咋办,就算看守所什么责任都没有,那也得写一堆的报告和说明,都是麻烦。
监狱也是一样,都差不多。
曾经就有过一个案子,刑拘后很快取保候审了,后面都是一直取保候审。
然后开庭有了判决,实刑,那自然就要收监了。
结果当天这人直接晕倒了,而且送到医院检查后发现情况不怎么对,监狱的管教民警看了这情况扭头就走。
那这个时候怎么办,取保候审吗?
那不行啊,取保候审是在判决前才能行。
取保候审不行那是不是可以监外执行啊,也不行,因为监外执行要做鉴定,这鉴定咋也得十几天,这个时间人在哪呢。
答案是人在家里或者医院,直接成了一个空白期。
事实上在实务中还有更离谱的事,有人被判刑了,高血压三期很高危合并靶器官受损,中院意见这不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要予以收监。
但是监狱这边不收啊,你说不符合就不符合了?那要是人在里面噶了谁承担责任,那就得我们监狱承担责任啊。
你们法院一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