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香江,到底给了耀祖多少钱?”
“我刚才可听他说,他送给黄元启那一只钢笔,价格比黄金还贵!”
“我倒不是说别的,只是宋耀祖还小,若是从小就养成了这样大手大脚花钱的毛病,怕是对他将来不好!”
恰好,宋长贵也坐在旁边,听说那支钢笔比黄金还贵,也边咂舌边凑了过来。
“一支笔,居然比黄金还贵?”
“老天爷!海市有卖的吗?我也去瞅一瞅,高低要尝一尝咸淡!”
话音刚落,宋长贵脑袋上就挨了黄凤仙一巴掌。
“才挣了点辛苦钱,就想飘是吧?我看你是骨头痒了!”
宋长贵缩了缩脑袋,嬉笑着没再吭声。
但黄晚晴只转头看了一眼,心里就有了预感:这小子,回头肯定会抽空去找!
黄晚晴瞧在眼里,并没有点破。只是淡淡地说着宋耀祖的事情。
“我给的零花钱,并不算多,都是买些小玩意儿。”
“他给元启买那支钢笔的钱,是鹤霜给的零花钱支票。”
“那孩子,看着整天嬉皮笑脸的,其实心事重。”
“他可能是觉得,自己某方面跟元启很像,都是被爸爸妈妈抛弃的孩子,所以情感更不一样吧。”
“所以那天,他看中了那支钢笔,想着把那张支票上的钱,一次性全花光,我也就没拦着了。”
“不过我起初也没想到,那支钢笔他是准备送给元启的,我以为就是他自己想留着,当个纪念品。”
姐弟俩听完这番话,也就没再吭声了。
倒是黄晚晴,忽然转过头,含笑望向小儿子,轻声道:“对了,你买钢笔,是准备送给谁?女朋友?”
“女朋友”三个字刚说出口,宋长贵脸色瞬间爆红,“妈,妈,你别胡说!”
“八字还没一撇呢......”
黄凤仙一听,瞬间双眼发亮,“呀,看来咱们长贵的眼光还不俗,对方肯定是个有学问的女孩子!”
提到那个女孩子,宋长贵是瞌睡也没了,懒散也没了,整个人竟变得有些害羞起来。
“嗯,她确实比我优秀!”
黄凤仙眨了眨眼,轻声猜测道:“该不会,对方是个大学生吧?”
原本翘着二郎腿的宋长贵,默默弯腰,双手抱住了膝盖,清了清嗓子后应道:“咳,嗯。”
黄凤仙听完,当即倒吸了一口气,双眼亮晶晶地拍着弟弟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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