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仍需良吏;法之立,仍需圣心。此律之颁行,正彰显陛下与朝廷孜孜求治、欲为万世开太平之仁德与远见!”
李瑾的这番话,将“法治”的诉求小心翼翼地包裹在“补人治之不足”、“体用兼备”的框架内,既回应了“人治”派的质疑,又巧妙地赋予了新律“承平利器”的正当性。他再次将最终的裁断权,归于“圣心”,归于御座上的武则天。
殿内一时沉寂。反对者虽然依旧心存疑虑,但狄仁杰和李瑾的辩解,情理兼备,既有历史教训,又有现实考量,更关键的是,牢牢扣住了“永昌新政”和“女皇权威”的大旗,让他们难以从正面彻底驳倒。
龙椅上的武则天,自始至终,神色平静地听着双方辩论。她深邃的目光,在慷慨激昂的老臣、沉稳辩驳的狄仁杰、恳切陈词的儿子身上缓缓移动。没有人知道这位女皇心中真正的想法。
终于,她缓缓开口,声音不大,却带着不容置疑的穿透力:“诸卿之议,朕已悉闻。治国之道,经纬万端,德礼刑政,不可偏废。狄卿、太子所言,不无道理。律法者,规矩也。无规矩,不成方圆。然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法为人设,亦为人用。”
她微微停顿,目光如电,扫过全场:“《永昌律》之修,非为束缚朕与诸卿,乃为明规矩,定方圆,使天下知所趋避,使有司知所遵循。索、来之祸,殷鉴不远,岂可复蹈?故律文须明,程序须清,此乃保天下、亦保诸卿之良法也。”
这番话,看似支持了狄仁杰和李瑾,强调了法律和程序的重要性。但紧接着,武则天话锋一转,语气变得深沉莫测:“然,王卿等所虑,亦不可不察。法之要,在得人。再好的律法,若无忠君体国之良吏执行,亦是一纸空文。再密的程序,若遇社稷危难、非常之时,亦需权变。故,法不可废,人尤不可轻。法为经,权为纬,经纬交织,方成锦绣。”
“《永昌律》颁行之后,诸卿当时时以‘忠君体国,明德慎罚’为念。断狱理政,固要依律,更要体察朕心,顾全大局,明辨情理。不可拘泥条文,有伤朝廷体面;不可罔顾实情,有负百姓仰望。至于律文未载,或情有可原之处,自有‘上请’、‘奏裁’之途,朕自当斟酌。”
最后,她的目光落在李瑾和狄仁杰身上,语气意味深长:“太子与狄卿主持修律,辛苦有加。新律既成,当广而告之,使天下咸知。然颁行之后,如何使吏民共守,如何使德法相济,仍需尔等与诸卿,时时用心,处处留意。法之行,路漫漫其修远兮。 朕望新律能成永昌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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