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乱。
不是,大姐,你玩真的啊?
他当时在机场给那个女孩签名,纯粹是因为气氛烘托到那儿了,女孩又一直求着他,他没多想就签了。
谁能想到这洋妞这么虎,这女孩转头就跑去纹身店,把他的名字永远留在了身上。
“你看看,你看看。你怎么可以在人家姑娘的锁骨上签字呢?这像什么话!”
林婉盯着他,语气严厉。
林季干咳了两声,有些心虚地摸了摸鼻子。
“当时机场人太多了,大家都很激动。那个粉丝非要我签在那,我不好拒绝,就顺手签了。我也不知道她会去纹身啊。”
林婉把手机拿回来,重重地叹了口气。
“你这孩子,怎么能这么没有分寸呢?人家姑娘不懂事,你也不懂事吗?”
她越说越上头。
“再说了,人家还去纹身了。纹身可是跟着一辈子的事情。万一以后人家谈恋爱结婚,因为这个闹矛盾怎么办?你现在是公众人物了,做事得带个好头,不能这么由着性子来。”
林婉苦口婆心地教育着。
林季自知理亏,只能连连点头,像个做错事的小学生一样挨训。
“我知道了妈,下次绝对不会了。绝对不乱签了。”
林婉又絮叨了两句,看时间差不多了,站起身整理了一下外套。
“行了,你在家歇着吧,我要去店里了。中午饭你自己对付一口,冰箱里有饺子。”
林季连忙叫住了她。
“妈,你先别急着走。过来坐会儿。”
林婉狐疑地看了他一眼,又坐回了椅子上。
“怎么?还想吃别的?”
“不是。”
林季放下筷子,看着她,语气认真起来。
“妈,要不你那店就别开了。或者你雇个经理帮你管着,你就每天去查查账就行了。你天天起早贪黑在厨房里盯着,太累了。”
林婉一听这话,立刻摆了摆手,满不在乎地说:
“雇什么经理,那些人干活哪有自己上心。再说了,我一天不去店里盯着,心里就不踏实。我现在身体好着呢,不累。”
林季拉住她的手。
“我现在也不缺钱了,你不用那么辛苦。。”
这段时间他往家里打了不少钱,但他一直没有跟林婉详细说过他到底赚了多少。不是不想说,是觉得没必要。钱的事,他心里有数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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